武胜:“室组地”联动,1+1+1>3

来源:广安新闻网
(原标题:武胜:“室组地”联动,1+1+1>3)

今年初,华封镇纪委来了一位特殊的“访客”,来人是村干部何某,专门来说清自己的问题。“以往的案件多是县纪委移交,这突然来了个主动说明,我们确实经验不足。”华封镇纪委书记龚晓玲在向县纪委纪检监察四室主任邱红军请教时说到。

“我县纪委正在探索完善“室组地”协作机制,从“单兵作战”到“协同作战”,你把你们的难题提出来,我们会积极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力量帮助乡镇纪委,推动取得“1+1+1>3”的效果。”邱红军解释道。

随着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入,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对乡镇纪委查办案工作高度重视,乡镇自办案件和质量和数量大幅提升,一些违法违纪的农村党员干部受到了严肃处理,办案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但是,乡镇纪委长期面临纪检监察干部力量薄弱、配备缺乏科学性、业务水平不高等问题,导致办案结案周期长,效率低,办案质效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武胜县纪委与华封镇纪委创新实践的“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极大地缩短了乡镇办案时长,使乡镇真切的感受到了“室组地”联合办案带来的便利,办案质效相比以前得到了极大提升。

为更好攥指成拳,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质效。武胜县纪委监委正在积极探索推进“室组地”联动机制,即整合优化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形成“室”“组”“地”三方力量,采取“联组联片”工作机制,有力破解信息沟通不畅、线索移送过慢等难题,有效提升办案质效。对于基层纪检监察力量薄弱这一问题,县纪委采取个案指导、加强协调等方式,帮助乡镇纪委确定办案思路、完善工作方案、精准使用措施、规范证据收集、正确适用纪法,协调解决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取证等问题困难。例如针对华封镇纪委在办案中遇到的难题,县纪委纪检监察四室及时与派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沟通协调解决华封镇调取资料的相关事宜,原本需要一至两周才能完成的资料调取工作,在纪检监察四室的协调之下,仅在两天内就快速完成,四室在该案件办理过程中全程指导华封镇纪委工作人员进行谈话、取证等工作,才使该案能够在短时间内顺利结案,也极大的提升了日后乡镇纪委独立办案能力。

“室组地”联动机制不仅加快了案件查办进度,更提升了案件查办质效。“室”“组”“地”都有着不同的长处与短板,纪检室具有办案经验丰富、熟悉纪法政策等优点,派驻纪检监察组与各单位联系方便,乡镇纪委熟悉一线情况,通过“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既可以实现“室”“组”“地”三方力量优势互补、各展所长,又可以解决人员力量不足、办案经验不够等问题,从而有效提升办案质效。(陈思宇 杨芸帆)


编辑:滕云 发布时间:2022-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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