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

来源:广安新闻网

第十一号

 

《广安市城乡污水处理条例》已由广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7日通过,由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12月7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12月13日


编辑:田旭 发布时间:2018-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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