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通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责任追究问题线索问责情况

来源:广安新闻网
(原标题:广安市通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责任追究问题线索问责情况)

2020年11月11日至11月25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例行督察,并于2021年3月4日将督察发现的2个责任追究问题线索移交我市,要求依纪依规调查处理。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铁的决心、铁的措施、铁的纪律抓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确保整改落地落实见成效。市纪委监委迅速行动,组织抽调精干力量开展调查,查清问题事实,严肃追责问责。根据查明事实,依据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对6名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其中处级干部4人,科级及以下干部2人;批评教育2人,谈话诫勉2人,书面诫勉2人。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关于“邻水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责任落实不到位,项目严重滞后”以及“邻水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督察问题整改推进缓慢”的问题。邻水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对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不力,在垃圾发电项目建设中责任落实不到位,项目严重滞后;邻水垃圾填埋场存在拆迁工作进展缓慢、垃圾填埋不规范、渗滤液收集处理不到位等问题。根据有关规定,责成邻水县委、县人民政府向广安市委、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对邻水县委书记黄永鸿进行批评教育,对时任县委分管领导谢建平、汪洋进行谈话诫勉,对县政府分管领导胡义学进行批评教育,对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甘元甫、环卫所所长甘勇进行书面诫勉。

上述问题,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市个别地方和部门在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面还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整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等问题。全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生态环境的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要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实行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动态管理。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更加鲜明的态度、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措施,从严从实、真抓实干,坚决抓好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确保不出现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和“一刀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中共广安市委 广安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2日


编辑:邓勇 发布时间:2021-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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