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安市城市管理突出问题综合整治行动的公告

来源:广安新闻网
(原标题:关于开展广安市城市管理突出问题综合整治行动的公告)

为净化、美化城市环境,规范城市建设秩序,提升城市品质,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城市管理突出问题综合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整治目标

坚持以民生为根本,以法律为准绳,集中力量开展违法建设等六大类专项整治,攻克破坏城市环境、影响城市形象、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震慑违法违规行为,以“小切口”推动“大变化”,让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城市环境的改善。

二、治理范围

全市范围内各类城市管理突出问题,区域包括广安市中心城区(即城南片区、城北片区、前锋区、广安经开区、协兴园区、枣山园区管辖区)、各县(市)城市规划区、中心场镇规划区、主要公路和城区河道沿线以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等。

三、治理内容

(一)违法建设。坚持合法合规、公平公正、实事求是,集中整治侵占公共区域、超建筑红线建设、乱搭乱挖乱建、未依法审批设置建(构)筑物等违法建设行为。

(二)市容市貌。坚持疏堵结合,集中整治乱扔乱倒、乱堆乱码、乱拉乱挂、乱贴乱画、乱摆乱设、违法占道、“牛皮癣”等市容市貌问题;督促临街业主依法落实“门前五包”责任。

(三)广告店招。优化审批流程,优化营商环境。编制户外广告专项规划,推动公共广告依法有偿使用。依法细化广告店招设置和管理标准,依法治理广告店招问题。

(四)环境污染。依法取缔露天烧烤,餐饮企业油烟净化设施安装使用率达96%以上,严防油烟。依法落实“六必须、六不准、六个百分之百”要求,严控扬尘。实行联合执法,整治“坝坝歌”等噪声污染。落实“河长制”,严管城区河流水环境。

(五)市政设施。加强道路挖掘管理,禁止未经审批开挖道路。加强巡查监管,整治设施破损、道路坑洼、箱体混乱、管网堵塞、围栏不规范、污水乱排等突出问题,排除安全隐患。

(六)环境卫生。加强道路清扫、护栏清洗、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清理公共空间、机关企事业单位、小区卫生死角。美化公厕环境,优化垃圾中转站设置。

四、具体要求

(一)城市管理、服务和执法对象要依法配合、参与城市管理突出问题综合整治行动,自觉遵守、广泛宣传各项整治规定。请存在违反城市管理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整改。对未依法整改及新发生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

(二)鼓励广大群众举报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广安市举报投诉电话:12345、2606610;办公地址:广安市广安区兴安下街18号市城管执法局802办公室。

五、工作纪律

对综合整治行动特别是在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推诿扯皮,出现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追责;涉嫌渎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对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参与或纵容、庇护亲友、他人实施违法行为,干扰、妨碍、抗拒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活动,为违法行为提供方便、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行为的,依法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广安市生态环境局

广安市公安局

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30日



编辑:邓勇 发布时间:2021-07-02
往期回顾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