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6日,邻水县公安局民警顶着夏日的炎热,走村排查发现刘某某从2019年年初至2010年3月,私自将邻水县佳源天燃气公司燃气管道接回邻水县城南镇仁和村3组自己家中,将天燃气用于日常热水器使用。随后,邻水县公安局向刘某某作出治安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决定。邻水公安机关的重拳出击,首次对偷气盗气的行为进行处罚,不但维护了邻水县佳源天燃气公司的合法经营权利,也为那些正在实施偷气盗气的不法分子敲响警钟,法律的威严是不可侵犯的。
邻水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党支部联合县检察院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邻水:“稻麦轮作”助种粮大户多种粮产好粮
邻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结首张“开办餐饮店一件事”食品经营许可证
邻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出首张“未标注信息销售食用农产品”罚单
邻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深入推进“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
邻水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成功调解消费纠纷 实现渝邻异地线下无理由退货
邻水爱众水务:多举并措 打响“迎峰度夏”保卫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