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疫情,敢于亮剑——广安市市场监管局曝光一批违法案件

来源:广安新闻网
(原标题:防控疫情,敢于亮剑——广安市市场监管局曝光一批违法案件)

为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广安市市场监督系统全力以赴组织力量加强对防疫用品及民生商品的市场监管,从严从快查处了一批案件。

案例一:武胜县查获140个涉嫌假冒飘安牌口罩

2020年1月27日,武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武胜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对位于武胜县沿口镇某药房进行检查,发现其店内货架上待售“飘安”一次性使用口罩7包,每包20个,生产批号为202010106,在该口罩包装袋正面印有“一次性使用口罩、产品注册证编号:豫械注准20192140044”。在该口罩包装袋背面印有“适用范围:医用”。经武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联系,该公司所生产的医用口罩名称为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每包为10个,生产批号为006开头的编码方式,经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初步鉴定,上述“飘安”一次性使用口罩为假冒产品。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产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涉嫌构成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目前该局正对其进一步调查处理。

案例二:母婴店称产品能提高免疫力、抑制冠状病毒感染  邻水县查获一涉嫌虚假宣传案

2020年1月26日,邻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邻水县某母婴生活馆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该店货架上摆放15罐乳清乳铁蛋白复合粉,同时发现店内一营业员袁某的手机微信中有名为“宏帆爱亲母婴育儿群”的微信群,该微信群内发布有“武汉肺炎康复患者已出院,亲口说,这个病没有特效药,也没有快速的解决办法,只能靠激发自身免疫功能去对抗!!提高免疫力就是“特效药”,酷幼乳清乳铁蛋白,就是自己给自己最好的免疫力!”等字样的内容。

经初步调查,当事人从上海酷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幼生公司)购进乳清乳铁蛋白复合粉对外销售,经营过程中当事人以其妻李某的名义建立“宏帆爱亲母婴育儿群”的微信群(成员主要为该店会员),建群后当事人之妻将上海幼生公司负责产品宣传的微信号“小酷育儿”拉进了该微信群,“小酷育儿”日常在该群内发送产品介绍等信息。为扩大乳清乳铁蛋白复合粉宣传面和销售量,“小酷育儿”在上述微信群内发送了“乳铁蛋白不是神药,但它是预防当前新型冠状病毒的"特效药”!”等信息。同时,当事人之妻通过其名为“cherish-宏帆爱亲母婴苗苗”微信号将其从“小酷育儿”朋友圈内复制的“武汉肺炎康复患者已出院,亲口说,这个病没有特效药,也没有快速的解决办法,只能靠激发自身免疫功能去对抗!!提高免疫力就是“特效药”,酷幼乳清乳铁蛋白,就是自己给自己最好的免疫力!懂得不用说,都是这样买的”等内容发送到上述微信群内,并将“小酷育儿”在微信朋友圈发布的“乳铁蛋白可以有效抑制SHRS冠状病毒感染,有科学研究报告为证”的信息转发到其名为“cherish-宏帆爱亲母婴苗苗”的微信朋友圈。当事人均无法提供上述“cherish-宏帆爱亲母婴苗苗”、“小酷育儿”等微信号发送或转发的信息内容的相关依据。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涉嫌构成利用疫情进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目前,该局已对其立案调查。

案例三:邻水县查获一涉嫌销售“三无”口罩案

2020年1月26日,邻水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接到一群众投诉举报称邻水县丰禾镇春春内衣城高价售卖口罩,执法人员立即到现场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尚未销售的1000个口罩上无中文标识标签,也无厂名、厂址、联系方式、执行标准、批准文号等标识。据当事人交代,第一批4000个口罩是1月25日早上从重庆朝天门批发市场以1.55元/个的价格购进的,并以50个90元的价格销售完毕;第二批4000个口罩是1月25日晚从重庆朝天门批发市场以2.6元/个的价格购进的,以3元/个的价格对外销售的。共计销售额16200元,获利2200元,货值金额18800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涉嫌构成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的行为。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案例四:华蓥市查获一涉嫌销售虚假标注生产日期口罩案

2020年1月26日,华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一群众举报称某日用品店销售高价口罩,执法人员立即前往核查,发现当事人正在销售包装袋外上标识为“霾丽净”牌一次性口罩,生产日期:20200208,失效日期:20210207。经初步调查,该批口罩系当事人于2020年1月25日从重庆购进1箱5000个口罩,货款共计5000元,已销售1000余个,并赠送了亲朋好友一些。执法人员当场对尚未售出的3000余个口罩予以了扣押。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涉嫌构成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目前该局正对其进一步调查处理。

案例五:邻水县查获一涉嫌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案

2020年1月30日,邻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目前网上锁定的证据,发现当事人广安一公司涉嫌在自建网络平台上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2020年第4号)以及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网上野生动物交易和医疗防撞品价格监管的紧急通知》要求,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涉嫌构成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该局于当日对其立案调查,目前正处于进一步调查处理中。(甘休玉 通讯员:淡娟)


编辑:龙治伟 发布时间:2020-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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