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四川实施专项行动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来源:四川在线

记者12月3日从四川省民政厅获悉,民政厅印发通知,从本月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困难群众温暖过冬专项行动,为民服务办实事、兜底解忧暖民心,切实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根据民政厅刚刚印发的《困难群众温暖过冬专项行动方案》,四川将重点开展9项工作,包括加强低收入人口监测和救助,组织开展困难群众集中慰问,及时发放各类资金和物资,加强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和探访,加强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主动排查隐患落实安全责任,为遇困群众救急解难,抓好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以及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困难群众关爱帮扶。

民政厅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密切关注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以及其他低收入人口中,在校接受教育、年老、残疾、生活不能自理、患有重大疾病、受灾影响比较严重等群众。要严格落实低保提质扩围要求,确保实现动态管理条件下的“应保尽保”“应救尽救”。要督促指导县(市、区)民政部门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资金和补贴资金,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

“一老一小”方面,要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精准识别机制,实施“爱心敲门”居家上门关爱服务行动,实现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有需必应”。开展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建立居家社区“安心守护”养老应急救援网络。要将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及时纳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政策保障范畴,落实基本生活保障。要加强困境儿童走访探视,对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及困境儿童家庭进行全面排查,详细了解其生活保障、医疗、教育、心理、监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各类民政服务机构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排查,防范和消除安全隐患。对教育、医疗、受灾、取暖等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经申请,符合条件的要及时纳入临时救助。全面推行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针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要加大街面巡查救助工作力度,关注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务工不着、露宿街头、流浪儿童、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等人群。

此外,民政厅还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困难群众关爱帮扶,引导各类慈善组织依托县乡村三级公益慈善服务阵地,采用“慈善+”等方式,精准设计慈善项目,广泛链接慈善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群众性慈善活动,帮助困难群众解决过冬实际困难。


编辑:付弋 发布时间:2023-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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