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迅速办结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

来源:广安新闻网
(原标题:广安市迅速办结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

近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了第十九批群众反映问题。我市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并进行妥善处理。

受理编号X2SC202109130128,交办问题基本情况为广安市协兴园区富盈加州阳光小区部分别墅业主占用大片绿地建房;堡坎下面有人种菜,粪尿臭气扰民、污水横流。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问题属实。2021年9月14日,协兴园区党工委书记何敏带队,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李洪、李林同志及园区相关部门负责人到现场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随后组织召开信访件办理工作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研究整改方案和处理意见。经调查,情况如下:

(一)关于“广安市协兴园区富盈加州阳光小区部分别墅业主占用大片绿地建房”问题。

经现场查看,富盈加州阳光小区位于牌坊路59号,该小区住宅区于2017年9月交房,其中别墅84套,经测绘单位实测数据与用地红线和规划红线套合后,发现有18套别墅侵占国有存量土地共计5779.8平方米(其中硬质面积555.6平方米),其中12套别墅占用绿地建房,占用绿地共计1871.5平方米,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二)关于“堡坎下面有人种菜,粪尿臭气扰民、污水横流”问题

经现场查看,富盈加州阳光小区堡坎下面种菜的区域为国有存量土地,面积约3.72亩,种植人是大寨社区4组16户“拆迁户”。该堡坎下面坡地处有少量白色垃圾、塑料桶50余只、工具棚2个,有个别群众将农作物秸秆浸泡到塑料桶中发酵后用于浇灌,有异味,其中有2个盛装尿液的桶,有臭味。堡坎排水为地下渗水,无异味。坡地下面葫芦岛安置房后有一条小水沟,里面有部分垃圾未及时清除,有异味,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针对交办问题,我市立行立改。

(一)关于“广安市协兴园区富盈加州阳光小区部分别墅业主占用大片绿地建房”问题。

一是督促违法业主整改。2021年9月17日,工作专班电话联系违法业主,其中2户到场,工作专班对其进行了现场约谈,要求其立即整改。其余14位未到场的违法业主,工作专班分别以电话方式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告知,要求其立即进行整改。二是强化追责问责。2021年9月18日,协兴园区纪工委针对存在的问题对园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城管执法分局发出《监察建议书》,并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启动追责问责程序。三是加强物业公司监管。2021年9月18日,园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对小区物业公司经理进行了约谈,要求其加强对小区违建的管控和物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一旦发现违建行为必须立即上报。四是制定方案推进整改。2021年9月19日,园区制定了《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X2SC202109130128号投诉案件整改方案》,对别墅业主的违章建筑物依法拆除、恢复原貌,下步园区将积极推进《整改方案》的实施,于2022年1月20日前完成整改。

(二)关于“堡坎下面有人种菜,粪尿臭气扰民、污水横流”问题。

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宣传引导。9月14日,通过组织院坝会,对1 6户种菜群众采取面对面宣讲等形式宣传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环保意识。二是立即整改问题。9月15日-17日,协兴镇组织人员对该坡地范围内白色垃圾、浇灌用水桶、违建棚、安置房后水沟内杂物等进行全面清理;9月18日起对种植作物进行清除,9月19日前完成。下一步,园区将该区域统一纳入市政绿化,改善人居环境。三是强化巡查管控。协兴镇落实专人,持续开展巡查监管,确保不再发生违规耕种行为。四是强化追责问责。2021年9月18日,协兴园区纪工委针对存在的问题对协兴镇发出《监察建议书》,并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启动追责问责程序。目前,该问题已阶段性办结。

受理编号X2SC202109130144,交办问题基本情况为岳池县华茂陶瓷厂环评验收后,将原来的天然气改为水煤气,将生产工艺由“干法”改为“湿法”,2017年以来一直是中央和省环保督查组点名要求整改企业,但至今仍照常生产。为应付环保检查,设立华茂陶瓷厂和华鑫节能燃料科技有限公司2个公司,用华鑫节能燃料科技有限公司环评手续应付对华茂陶瓷厂的环保检查。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9月14日—17日,广安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罗向前率副局长袁奇和执法支队、政策法规科相关同志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9月17日,广安市委常委、副市长李韶旭带队开展现场督办工作。经调查,情况如下:

(一)关于“岳池县华茂陶瓷厂环评验收后,将原来的天然气改为水煤气,将生产工艺由‘干法’改为‘湿法’”问题。

2010年之前,华茂陶瓷厂已经将雷蒙磨机由干法改为湿法,更加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控制,减轻原料破碎环节的粉尘污染,具有环境正效益;2015年华鑫燃料公司煤气发生炉建成后,华茂陶瓷厂窑炉由天然气改为水煤气供应燃料。两处变动均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要求,2017年3月,华茂陶瓷厂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两处变动发生在2017年验收之前。该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2017年以来一直是中央和省环保督查组点名要求整改企业,但至今仍照常生产。”问题部分属实。

(1)中省环保督察(检查)问题及整改情况。经核查,2017年以来,华茂陶瓷厂被中省环保督察(含大气强化督查)检查3次,有2次被发现并反馈问题。一是2017年12月省大气强化督查发现问题4个(超标排污、未建设污染治理设施、防扬尘措施不到位、危废问题),为督促问题整改,岳池县经信局对华茂陶瓷厂(两家企业共用一个电表)实施断电措施,2017年12月13日断电,12月26日恢复供电,共停产整改13天,因整改措施中涉及脱硫塔建设,整改期限较长,2018年5月2日,岳池县经信局牵头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验收,问题完成整改。二是2018年5月省环保督察“回头看”现场核查和反馈意见问题6个(无冲洗收集池、原料露天堆存、废气检测报告频次不够等),2018年6月1日岳池县经信局对企业实施断电,6月12日恢复供电,共停产整改11天,6月27日,岳池县经信局牵头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验收,问题完成整改。

(2)岳池县相关单位日常监督情况。2017年以来,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共对华茂陶瓷厂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3份、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3份,对华鑫燃料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3份、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份,相关文书均未向企业作出停产要求。2017年以来,岳池县经信局对企业进行了多次检查,记录《岳池县经信局环保检查表》12份,除了针对省级督察检查问题整改在2017、2018年分别实施过2次短期性断电措施外,未向企业作出停产要求。

(3)企业生产和自主停产情况。经调取企业用电台账(正常生产期间每月电量在30万度至60万度之间)和《四川岳池华茂陶瓷厂生产经营情况明细表(2017年-2021年)》等资料,发现企业一共停产10次,除经信部门实施的2次断电停产24天外,企业共自主停产8次,自主停产时间807天。

(三)关于“为应付环保检查,设立华茂陶瓷厂和华鑫节能燃料科技有限公司2个公司,用华鑫节能燃料科技有限公司环评手续应付对华茂陶瓷厂的环保检查。”问题不属实。

经核实,两家企业均在一个厂区内,华茂陶瓷厂的陶瓷生产项目、华鑫燃料公司的水煤气生产项目均履行了环评审批手续,完成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核查情况与手续情况一致,不存在用一家公司手续应付另一家公司环保检查的情况。该问题部分属实。

针对交办问题,我市立行立改。

(一)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做好环保设施日常维护与管理,确保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二)虽然企业已完成环保竣工验收,但在调查中发现企业曾出现久试未验问题,鉴于已超过追溯期,不再进行行政处罚,已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强环保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法制意识。(三)责成岳池县举一反三,加强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更好地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目前,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X2SC202109130051,交办问题基本情况为要求核查杉树湾村养殖场(刘家梁子)山上粪池是否会渗漏,污染周边地下水;羊山寺村新建养殖场是否建在退耕还林区。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9月14日至15日,岳池县委常委提名人选龙涛、岳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提名人选龙军华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情况如下:

(一)关于“要求核查杉树湾村养殖场(刘家梁子)山上村粪池是否会渗漏,污染周边地下水”的问题。

经查,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该杉树湾村养殖场建有预处理池200立方米,沼气池600立方米,沼液沉淀池2300立方米,干湿分离机2台,干粪堆码间200平方米,田间暂存池1200立方米,田间管网1500米等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配套种植基地650亩,粪污通过种植果树、农作物等进行消纳利用。其中群众反映的(刘家梁子)山上村粪池为田间暂存池,并做了防雨、防渗处理,位于刘家梁子山坡上,距最近的住户500余米,周围未发现渗漏情况。

(二)关于“羊山寺村新建养殖场是否建在退耕还林区”的问题。

经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裕民镇羊山寺村新建养殖场属于2002年退耕还林地,森林类别为一般商品林,Ⅳ级保护林地,按照相关政策,生猪养殖场可以使用Ⅲ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该养殖场按程序已于2020年10月16日在省林草局办理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川林地审字〔2020〕1394号),使用林地面积0.954公顷。使用林地手续齐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针对交办问题,我市立行立改。

岳池县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宣传,营造良好生态环境保护氛围,增强养殖业主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严紧压实各方责任,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巩固整治成效,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促进岳池县畜禽养殖业绿色健康可持续发展。目前,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X2SC202109130071,交办问题基本情况为元森蛋鸡场被关停3年,占用花板镇12村5组38户农民土地45亩,未及时撤除鸡棚、围墙及修整土地,致使土地荒芜多年,无法进行农业生产。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基本属实。9月14日下午,由岳池县委常委提名人选、政法委书记刘永红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情况如下 :

(一)关于“元森蛋鸡场被关停3年,占用花板镇12村5组38户农民土地45亩”的问题。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2017年9月3日,岳池县收到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件“信20170902086”后,县政府第一时间作出部署,制定整改方案。于2017年9月5日完成了鸡粪堆码间及有机肥生产车间封闭处理,2017年9月6日完成了养殖场内1万只存栏蛋鸡转运处置。2018年10月17日岳池县在召开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时,岳池县责令其依法进行拆除。2019年2月业主完成场内余下全部蛋鸡的转移和设施设备的拆除工作。2019年5月该企业全面关停。关停后,在未引进新的业主期间,土地租金由岳池县普安镇人民政府按年度支付给被占地农户。

(二)关于“未及时撤除鸡棚、围墙及修整土地,致使土地荒芜多年,无法进行农业生产”问题。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该地块土地性质在“三调”数据库中为设施农业用地。在关停该养殖场时,根据农业农村部门的建议,对固定建筑物保留不予拆除,由花板乡政府借鉴酉溪镇转产集体经济经验,组织招引业主经营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以解决土地租金等遗留问题,因此暂未组织土地复耕。2021年9月11日,岳池县普安镇人民政府将该场地转租给岳池县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作为设施农业用地进行种植(育苗)和农机具存放使用。

针对交办问题,我市立行立改。

(一)关于“元森蛋鸡场被关停3年,占用花板镇12村5组38户农民土地45亩”的问题。

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2021年9月11日,岳池县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岳池县普安镇人民政府签订了协议,完成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打扫卫生入场等相关工作,已按相关规定使用该设施农业用地进行农业生产经营。由岳池县普安镇人民政府督促业主规范生产,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被占地农户土地租金。

(二)关于“未及时撤除鸡棚、围墙及修整土地,致使土地荒芜多年,无法进行农业生产”问题。

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该设施农业用地现由岳池县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继续经营使用,故无需再对该地进行复耕。2021年9月14日下午,岳池县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会同岳池县农业农村局、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岳池县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岳池县普安镇人民政府在普安镇杨家庙村委会召开会议,给占地农户及周边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解释设施农业用地政策。下一步,岳池县主管部门和普安镇人民政府将督促企业严格履行合同义务,规范日常作业、合法合规经营、按时支付租金,保障群众的合法利益。目前,该问题已办结。


编辑:滕云 发布时间:2021-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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