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迅速办结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

来源:广安新闻网
(原标题:广安市迅速办结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

近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了第十八批群众反映问题。我市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并进行妥善处理。

受理编号D2SC202109120054,交办问题基本情况为广安市自2020年起禁采砂石,但武胜县礼安镇马鞍山村靠近嘉陵江河边,有私人在违规开采砂石。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9月13日—14日,武胜县包案领导县委常委胡斌韬、县政府党组成员张安民带领相关部门到礼安镇马鞍山村进行实地调查。经调查,情况如下:

(一)关于“广安市自2020年起禁采砂石”的问题。

根据《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规定:主汛期(每年7月1日至9月30日)、河道达到或者超过警戒水位时、依法禁止采砂的其他时段为禁采期。根据《嘉陵江干流(武胜段)河道采砂规划》规定,嘉陵江武胜段每年3月1日至9月30日为禁采期,(3月1日至6月30日禁渔期禁止采砂,7月1日至9月30日主汛期禁止采砂。经核实,2020年以来,广安市和武胜县均未发布全面禁采砂石的公告或文件。该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武胜县礼安镇马鞍山村靠近嘉陵江河边,有私人在违规开采砂石”的问题。

9月13日—9月14日,专班工作组在礼安镇马鞍山村嘉陵江边现场查看时,未发现有人进行砂石开采活动。经查阅资料和走访群众,该河段2020年共有2次开采砂石行为,系马鞍山村十组村民杨某、杨某因自建房屋需要,按程序申报备案后合法开采。2021年有2次开采砂石行为,分别是广安市广武砂石有限公司合法开采和当地村民张某辉违规开采。经核实,张某辉为自建猪圈,于2021年5月31日向当地村委会提交申请(20吨),礼安镇批准并告知按规定开采,但其未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2021年6月11日,张某辉在该河段开采砂石,被群众举报,武胜县水务局赓即进行现场调查处置,核实其共开采砂石20立方米(约34吨),已运至其家旁堆放,武胜县水务局当即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武水停字〔2021〕017号),责令其将所采砂石归还原处,恢复河道原貌。经走访和查证图片资料,采砂石已还回河道。鉴于张某辉开采砂石系自用,并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进行了申报,本人对“禁采期”政策规定未完全理解,违规开采砂石总量不大,违法行为轻微,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法律法规宣传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违法行为,不予立案。该问题属实。

针对交办问题,我市立行立改。

一是武胜县水务局负责,组织全县乡镇开展专题培训,学习《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准确掌握村民自用砂石开采政策、审批流程、监管责任,依法实施村民自用砂石审批和监管(2021年9月25日前)。二是严格落实村民自用砂石监管机制,明确开采地点和开采时间,落实专人现场监督,严格执行过磅计量,确保依法有序开采,严防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三是通过电视、自媒体、广播、宣传栏等广泛宣传《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违规开采典型案例,提高群众法律意识、环保意识。四是加强河道砂石开采巡查整治和监管执法,严防跨界开采、禁采期(区)开采、偷采等非法开采行为。

受理编号X2SC202109120145,交办问题基本情况为武胜县城区唯一的步行街有几家烧烤店,油烟收集处理效果极差。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9月13日,武胜县委常委刘勇,武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国明,带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沿口镇等单位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查,群众反映的武胜县东街,现有小吃店1家、烧烤店2家和部分售卖臭豆腐、火腿肠的流动摊位。现场检查发现,恋客奶茶店门市面积约9平方米,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配有一体化电烤箱和油烟净化设施、无烟电油锅,均在正常运行,未见油烟,基本无油烟味;正新鸡排烧烤店门市面积约8平方米,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配有电烤箱、无烟电油锅,加装有油烟净化设施,均在正常运行,未见油烟,油烟味道不明显;小子烧烤店面积约有4平方米,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配有电烤箱、无烟电油锅,加装有油烟净化设施,但油烟净化设施比较老旧且清洗不到位,有少量油烟,在外面能闻到味道;临时经营摊区部分卖臭豆腐、火腿肠等流动摊点无油烟污染,但能闻到食物散发出的味道。该问题部分属实。

针对交办问题,我市立行立改。

一是督促正新鸡排烧烤店、恋客奶茶店业主于2021年9月14日完成油烟净化设施清洗工作。二是督促小子烧烤店业主于2021年9月14日晚将原老旧油烟净化设施更换为新型油烟净化设施。三是对业主进行宣传教育,引导业主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和油烟管道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施设备正常使用,不再出现油烟污染。四是落实人员加强日常巡查监管,每月检查烧烤、餐饮行业的净化设施清洗情况并形成台账,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五是加强对卖臭豆腐、火腿肠等流摊管理,督促其规范经营,防止造成环境影响。

受理编号X2SC202109120185,交办问题基本情况为广安市规划的污泥处理中心一直未建成,大部分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污泥仍然被运送至遂宁污泥处置中心,现遂宁该中心被查封,广安市的污泥产生单位存在乱堆乱倒现象,污染土地、河流。邻水县、岳池县采用污泥养蚯蚓,产生的污泥未进行处理乱填乱埋。经调查核实,群众反应问题部分属实。9月13日—14日,市政府副市长陈泽斌组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滕继平、副局长彭树全和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刘莉及相关工作人员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情况如下:

(一)关于“广安市规划的污泥处理中心一直未建成”问题。

经现场核实,广安市污泥处理处置中心已于2019年9月完成建设,由于项目采用的“低温干化+协同焚烧”处理工艺对污泥含水率(要求稳定达到80%左右)和泥质要求比较高,而广安市域内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含水率存在差别,加之焚烧协同处置的垃圾焚烧发电厂需要配套技改,导致项目建成后不能稳定运行,经过不断调试和工艺改进,于2021年4月通过验收,目前项目运行正常,能够实现满负荷生产,今年已处理生活污泥9500余吨。群众反映的该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大部分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污泥仍然被运送至遂宁污泥处置中心”问题。

经调查核实,由于广安本地污泥处置能力不足,今年5月前大部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运往遂宁新景源生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遂宁市翔泰生物环保有限公司)、遂宁时运生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2021年5月以来,随着广安市污泥处理处置中心正常投运,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主要运往该中心进行处置,一部分污泥由邻水县轩然生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岳池县佳红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本地蚯蚓养殖企业进行处理,岳池县部分污泥运往四川上宇环保有限公司(乐山市)和广元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地进行规范处理。该问题部分属实。

(三)关于“现遂宁该中心被查封,广安市的污泥产生单位存在乱堆乱倒现象,污染土地、河流”问题。

经查:一是未接到污泥污染土地、河流的具体举报信息;二是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反馈未发现污泥乱堆乱倒,污染土地、河流情况发生;三是2019年—2021年上半年,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共计产生处置污泥153378.14吨。全市城镇生活污泥处置接收单位共计接收处置污泥153378.14吨,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产生的污泥量和处置量一致;四是9月13日—9月15日,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三个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全市部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污泥处理处置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经现场查看,有脱水设施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其产生的污泥在脱水后直接进入污泥运输专用车,运往污泥处置单位进行处置;无脱水设施的乡镇污水处理站,由专用水泵将泥水混合物吸入罐车内,密闭运输转运至运营单位管理的有脱水设施的污水处理厂集中脱水后,再运往污泥处置单位处置。截至目前,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并未发现乱堆乱倒,污染土地、河流情况。该问题不属实。

(四)关于“邻水县、岳池县采用污泥养蚯蚓,产生的污泥未进行处理乱填乱埋”问题。

经现场核实,邻水县、岳池县均有一家以蚯蚓养殖方式处置污泥的企业,分别为邻水县轩然生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泥处置能力为1.2万吨/年)和岳池县佳红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污泥处置能力为1万吨/年),两家公司均取得环境影响报告批复,并经环保验收。

1.邻水县轩然生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经核查该公司污泥管理台账及转移联单等相关资料,该公司自2020年4月以来共计接收污泥6920.46 吨。目前,该公司接收的污泥处于发酵期和养殖蚯蚓,蚯蚓尚未出售。蚯蚓粪经第三方检测公司检测,达到《农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2018)B 级标准,该公司已与邻水县长林木业有限公司和邻水县柳塘乡三盛园林种植基地签订了蚯蚓粪供销协议,因目前不是大规模植树造林季节,厂区内的蚯蚓粪有序规范暂堆存于厂区内,未外运销售。

2.岳池县佳红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经核查该公司污泥管理台账及转移联单等相关资料,该公司自2018年11月至2021年8月,共计接收污泥55221吨。2019—2021年该公司产出蚯蚓粪约2.2万吨,销售蚯蚓粪约1.36万吨(岳池张仙坝家庭农场470吨、岳池县红土地9808吨、黄莲桥苗圃基地978吨、武胜飞龙花卉基地25吨、云海生态农场915吨、石垭苗圃46吨、其他零散户1402吨),场地库存蚯蚓粪约8400吨,库存污泥约1000吨。该公司对库存的污泥、蚯蚓粪做了相应防雨防渗措施。

综上所述,邻水县轩然生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岳池县佳红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用污泥养蚯蚓以来,未发现污泥未进行处理乱填乱埋的情况。群众反映的该问题不属实。

针对交办问题,我市立行立改。

(一)开展污泥处理处置专项整治。印发《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安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计划用4个月(2021年9—12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专项整治行动,有效消除厂区内污泥临时堆放点及处置场地的安全隐患和环境风险,建立健全污泥处理处置监管体系,并会同相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实现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闭环管理,切实保障污泥全部安全稳定处置到位。(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二)科学编制污泥处置设施规划。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纳入“十四五”规划,进行专题研究,增加生活污泥处理量、改进生活污泥处置工艺、完善生活污泥处置设施布局等污泥处理处置规划内容。(2023年底前完成)

(三)想办法破解现阶段处置难题。一是上调市污泥处置中心项目(设计处理规模100吨/日)10%—20%的安全处理能力,提高项目运行负荷率。二是协调乐山、广元等地有污泥处置资质和规范处置能力的企业帮助处置部分污泥,缓解本地污泥处置压力。(2021年9月底前完成)

(四)加快提升本地污泥处置能力。一是协调四川能投节能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加快推进市污泥处理处置中心项目扩容升级工作,确保到2022年底项目处理能力达到200吨/日。二是协商广安广信水务产业有限公司(本地污水PPP项目社会资本方)自建一座规模100吨/日的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目前正在进行前期论证。(2023年底前完成)

受理编号X2SC202109120178,交办问题基本情况为岳池县罗渡镇污水处理厂无相关应急措施,2021年渠江多次爆发洪水,导致罗渡镇污水处理厂被淹,而该污水处理厂并没有任何应急措施,被淹的20天内场镇每天产生的2000方污水直排渠江,污染环境;同时岳池县的各个乡镇农村聚集点的污水处理厂从未运行,生活污水直排乡村沟渠,有的地方只修了化粪池,污水沉淀后直接流进田地里,污染农田。经调查核实,群众反应问题部分属实。

2021年9月13日,岳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提名人选罗红云同志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广安市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案件督办组李春虎率队到现场督导。经调查,情况如下 :

(一)关于“岳池县罗渡镇污水处理厂无相关应急措施,2021年渠江多次爆发洪水,导致罗渡镇污水处理厂被淹,而该污水处理厂并没有任何应急措施,被淹的20天内场镇每天产生的2000方污水直排渠江,污染环境”的问题。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2021年7月11日,受渠江上游巴河流域大暴雨、特大暴雨影响,渠江广安段遭遇20年一遇特大洪水,形成渠江流域2021年第1号洪水。广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于7月11日12时00分启动了Ⅰ级防汛应急响应。由于罗渡镇地处渠江下游,根据广安水文局初步预报,7月12日8时左右洪峰抵达岳池县罗渡镇,洪峰水位225.8米,涨水25米,超保证水位3.5米,届时罗渡镇场镇将大面积被洪水淹没。

7月11日,接到响应通知后,为尽可能降低洪峰过境对罗渡镇污水处理站的影响,岳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赓即电话通知了罗渡镇、广安市康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启动了《广安市康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版),该厂主要负责人组织综合部、化验室、设备维修部、乡镇管理部等人员立即带队前往罗渡镇污水处理站开展应急抢险工作,具体分为3个抢险小组,分别对厂内生产物资、药品药剂等轻型物资及控制柜、搅拌器、发电机电瓶、加药器、减速机、电机等核心设备进行了紧急转移,并将厂内储存的脱水污泥转运至遂宁时运生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妥善处置,极大限度的降低了国有资产损失。7月12日8时左右,洪峰到达罗渡场镇,实际水位约为224米,净涨24米,超保证水位2米,罗渡镇污水处理站三楼及以下被洪水淹没。7月13日下午,洪水退去后,岳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赓即督促指导罗渡镇和广安市康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了罗渡镇污水处理站应急抢修小组,及时开展罗渡镇污水处理站清淤、冲洗、消毒、设备维修等工作,全力保障设备尽快恢复使用。7月14日至7月21日,广安市康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加快恢复培养活性污泥,并逐步恢复进水调试,7月22日整个处理系统恢复正常,出水实现达标排放。

9月6日渠江流域干流生成2021年2号洪水,洪峰水位223.2米,洪水涨幅23.2米,超保证水位1.2米(警戒水位219米,保证水位222米)。9月7日洪水退去,本次洪水实际造成罗渡镇污水处理站一楼以下被淹;9月8日广安市康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对厂区进行清淤、冲洗、消毒、设备维修等工作;9月9日系统恢复正常,出水实现达标排放。

同时,根据2021年8月份罗渡镇污水处理站进水流量计显示,罗渡镇污水处理站日均处理生活污水不足1200立方米,且洪水期间罗渡镇场镇近一半区域被淹,该区域居住人口也全部转移,场镇相应生活污水产生量也大大减少;另罗渡镇污水处理站恢复培养活性污泥期间,已逐步接纳场镇生活污水作为培养基础进行污水处理。

综上,罗渡镇污水处理站有《广安市康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版),且在遇洪时采用了抗洪应急措施。故“该污水处理厂并没有任何应急措施”不属实。罗渡镇污水处理站被淹的具体停运时间为7月11日—7月14日、9月6日—9月8日,停运期间,场镇内污水不能收集,故“被淹的20天内场镇每天产生2000方污水直排渠江”部分属实。

(二)关于“岳池县的各个乡镇农村聚集点的污水处理厂从未运行,生活污水直排乡村沟渠,有的地方只修了化粪池,污水沉淀后直接流进田地里,污染农田”的问题。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我县共修建了21座乡级和二级场镇污水处理站,7座农村聚集点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其中朝阳街道牛王庙污水处理设施因设备故障未正常运行,污水暂存在化粪池内,其余21座乡级和二级场镇污水处理站、6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均正常运行,收集的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至外环境。故“岳池县的各个乡镇农村聚集点的污水处理厂从未运行,生活污水直排乡村沟渠”部分属实。全县27个乡镇(街道)的674处化粪池+人工湿地(净化槽)及配套管网均正常运行,生活污水经三级沉淀后用于附近的农户进行资源化利用(浇溉农田、林地等)。故“有的地方只修了化粪池,污水沉淀后直接流进田地里,污染农田”部分属实。

针对交办问题,我市立行立改。

(一)关于“岳池县罗渡镇污水处理站无相关应急措施,2021年渠江多次爆发洪水,导致罗渡镇污水处理站被淹,而该污水处理厂并没有任何应急措施,被淹的20天内场镇每天产生的2000方污水直排渠江,污染环境”的问题。

经全力抢修,罗渡镇污水处理站分别已于2021年7月22日、2021年9月9日恢复生产,根据2021年9月7日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8月全县污水处理厂(站)监测情况的报告(岳环〔2021〕95号)及近日在线监测显示,罗渡镇污水处理站稳定运行、出水达标排放。

为进一步提升罗渡镇及广安市康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污水处理站的运管效能,推动罗渡镇污水处理站高效稳定运行,在后续工作中,岳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强化运行管理,切实加大对运维单位的监督力度,督促运维单位严格按照年初、培训计划和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相关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强化突发事件应变能力。同时,将完善考核机制,尽快出台《岳池县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管理办法(暂行)》,全面加强对乡镇和运维单位的监督约束力度,全力保障我县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出水稳定达标。

(二)关于“岳池县的各个乡镇农村聚集点的污水处理厂从未运行,生活污水直排乡村沟渠,有的地方只修了化粪池,污水沉淀后直接流进田地里,污染农田”的问题。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由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牵头,相关乡镇(街道)参与,分线推进工作。一是对暂存化粪池的污水进行三级沉淀后,由附近的农户进行资源化利用。二是针对部分污水处理设施故障问题,立即安排专业人员对有故障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维修,并对污水管网进行检修,栽种治污植物。将其纳入2021年环保整治项目,目前正在组织实施(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三是到2022年底,岳池县70%的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全县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提升,农村生态环境有效改善,走出一条具有特色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之路。

受理编号X2SC202109120147,交办问题基本情况为武胜县旧县乡京武建材公司,生产时噪声大、灰尘大、有震动,影响小学上课和居民生活休息。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2021年9月13日,武胜县委常委陈鹏、武胜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陈娇带领广安市武胜生态环境局局长张万斌、武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朱涛、武胜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谭宇、武胜县沿口镇人民政府镇长何建军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情况如下 :

(一)关于“生产时噪声大,影响小学上课和居民生活休息”问题。

经现场查看,京武建材周边有冉某华、冉某军、毛某等住户11户,其中最近的一户(冉某华)距离企业30米,城南小学旧县校区距离企业150米左右。该企业全封闭作业,湿法生产,对机械设备采取了减振加固措施,碎石厂房采用的是双层隔音材质,且处于全密闭状态。武胜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21年9月9日聘请第三方机构在周边群众的参与下对企业商砼生产线噪音进行了检测,检测报告显示: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经走访周边冉某华、冉某军等5名群众代表及胡某某、赵某某等学校职工代表6人,均表示京武建材噪音控制到位,企业生产时偶尔有较小声音,不会影响小学上课和居民生活休息。该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粉尘大影响小学上课和居民生活休息”的问题。

经现场查看,厂区及周边未见扬尘。企业砂石破碎在密闭厂房内进行,商砼生产在密闭的搅拌罐中进行,安装有喷雾、喷淋、雾炮机、布袋除尘器等设施控制粉尘。武胜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21年9月9日聘请第三方机构在周边群众的参与下对企业商砼生产线粉尘进行了检测,检测报告显示:无组织废气检测项目总悬浮颗粒物(颗粒物)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标准限值要求。经走访周围李某某、林某某等5名群众代表及李某某、谭某某等6名学校职工代表,均表示京武建材生产时未见扬尘,未对小学上课和居民生活造成影响。该问题不属实。

(三)关于“有振动影响小学上课和居民生活休息”问题。

京武建材的粉碎生产线属地嵌式,企业对圆锥机、制砂机、传输机采取了加固减振措施。由于砂石加工生产线尚未复产,无法进行振动检测。经走访企业周边冉某军、冉某武等5名群众代表及李某、谭某等学校职工代表6人,反映企业砂石加工时有一定振动感,对周边居民生活和教学活动有一定影响。该问题属实。

针对交办问题,我市立行立改。

一是待企业砂石粉碎车间恢复生产后,聘请第三方机构对企业产生的振动进行检测,并邀请周边群众全程参与监督,若结果超标则对其依法处罚并督促整改,若检测达标则做好宣传解释,争取群众理解。(武胜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二是督促企业聘请专家或者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现场甄别振动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减振方案,减轻振动传播,防止振动扰民(武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安市武胜生态环境局负责,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三是强化日常监管巡查,督促企业定期检修更换设施设备,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制止环境违法行为(武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武胜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广安市武胜生态环境局负责,长期坚持)。四是做好周边群众解释沟通和居中调解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武胜县沿口镇人民政府负责,长期坚持)。

受理编号X2SC202109120167,交办问题基本情况为广安区河堰路紫金华府小区车库雨季积水,恶臭难闻,旱季灰尘垃圾满地,影响生活环境。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9月13日,由广安区委常委杨伟同志率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安市广安区生态环境局、广安区中桥街道办事处、广安市城管执法局中桥大队相关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到现场实地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经查,广安市广安区河堰路紫金华府小区实为紫金华府A区,目前地下室未完工,建设单位为广安众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广安市广安区第二建筑公司,物业管理单位为广安恒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于2015年10月开始修建,目前主体工程已完工。因开发商和施工方工程款纠纷,地下车库中排水等工程还未完成,项目未达到交房条件。2017年,部分业主接房意愿强烈,在地下车库等工程还未完善的情况下,陆续装修入住。开发商聘请了广安恒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物业服务。

(一)关于“车库雨季积水,恶臭难闻”的问题。

经现场调查核实,紫金华府A区地下车库存在积水,集水井未安装排水设备,有异味等情况。出现该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紫金华府地下车库玻璃雨棚未安装,导致雨水直接进入车库;二是地下车库雨水强排、截水沟等排水工程未完成,下雨时雨水进入地下车库无法及时排出。该问题属实。

(二)关于“旱季灰尘垃圾满地,影响生活环境”的问题。

经现场调查核实,紫金华府A区地下车库路面堆有建筑垃圾,晴天时汽车行驶易扬起灰尘,影响环境。出现该问题的原因是该项目施工及业主在装修时部分建筑垃圾堆放地下车库未清理。该问题属实。

针对交办问题,我市立行立改。

(一)关于“车库雨季积水,恶臭难闻”的问题。

由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地下车库集水井里的水进行抽排,临时解决积水问题。地下车库积水已于2021年9月14日抽排干净。同时,为彻底解决该小区车库问题,一是由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督促物业单位广安恒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设置警示牌,在2021年9月14日前对车库进行封闭。二是由广安区中桥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业主的宣传解释工作争取群众理解。三是由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督促开发商和施工单位全面摸排地下车库排水系统建设等未完工程,并制定整改方案,力争在2022年3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从根本上解决地下车库问题。

(二)关于“旱季灰尘垃圾满地,影响生活环境”的问题。

由广安区中桥街道办事处、物业单位广安恒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清运地下车库堆积的建筑垃圾。目前正在清理地下车库建筑垃圾,预计于2021年9月19日前清理完毕。

受理编号X2SC202109120146,交办问题基本情况为武胜县城周边的沿口、鸣钟等乡镇,每年9、10月焚烧秸杆,产生烟雾影响空气质量。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2021年9月13日至9月14日,武胜县委副书记李青松、武胜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张安民组织工作专班,通过沿乡、村公路巡查、深入村社排查、实地走访群众等形式开展调查核实。经调查,情况如下:

工作专班通过沿乡、村公路巡查,巡查期间没有发现燃烧秸秆的情况。通过深入村社排查,发现4处燃烧秸秆、杂草和落叶的情况,均进行了现场扑灭、留存依据和警示教育。经走访章某、陈某等群众20人,有沿口镇及鸣钟镇群众各1人反映曾看到过他人烧秸秆、烧杂草或落叶的情况。经查武胜县城空气质量监测数据,2019年-2021年,武胜县空气质量优良率分别为92.3%、93.6%、90.3%,但确实存在个别群众偶尔焚烧秸秆的现象,对空气质量有一定影响。该问题部分属实。

针对交办问题,我市立行立改。

一是进一步健全秸秆禁烧监管责任机制和问责机制,强化网格化监管。二是健全常态宣传工作机制,利用微信、广播、电视、公告、挂图、明白纸、标语、大型喷绘、宣传车等形式持续进行秸秆禁烧宣传,增强群众环保意识。三是健全秸秆禁烧督查巡查制度,组织巡查组利用无人机等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查巡查,加强焚烧秸秆问题管控。四是加快完善政策扶持,扶持各类农业企业及养殖场发展秸秆饲料加工,鼓励农户通过秸秆覆盖、生物腐熟、行间铺草、制作有机肥等方式还田利用。五是强化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压实村社工作责任,加强宣传引导和巡逻排查,做到早发现、早处置。(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受理编号D2SC202109120018,交办问题基本情况为滨南路1号到205号的路上、人民路北段63号邻水五中靠近荣新小区的路边、东门桥靠近鼎屏镇派出所的路边有摊贩占道经营,卖肉的摊贩烧猪皮时油烟扰民严重,杀鱼杀鸡的摊贩乱倒污水,乱扔垃圾,环境脏乱差,污染了旁边的河流。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2021年9月14日,邻水县政府副县长杨军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生态环境局、鼎屏镇等单位组成的专案工作组现场督办核实、调查处理。经调查,情况如下:

(一)关于“滨南路1号到205号的路上、人民路北段63号邻水五中靠近荣新小区的路边、东门桥靠近鼎屏镇派出所的路边有摊贩占道经营问题”问题。

经查,“滨南路1号到205号的路上、人民路北段63号邻水五中靠近荣新小区的路边”是为方便周边群众购买农副产品、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而设置的两处限时占道经营便民服务点,“东门桥靠近鼎屏镇派出所的路边”为商户利用门市经营贩卖鸡鸭等市场活动,不存在违规占道行为。两处便民服务点主要是自产自销农户,农户在收集剩菜、烂菜时,存在极少剩菜、烂菜散落在地上现象,导致退市前存在零星垃圾。但退市后,环卫工人均及时进行了清扫、保洁。该问题部分属实

(二)关于“卖肉的摊贩烧猪皮时油烟扰民严重” 问题。

经查,为促进销售,方便购买群众,滨南路1号到205号的路上、人民路北段63号邻水五中靠近荣新小区的路边卖猪肉的摊贩均实行免费烧猪肉皮子,作业时对周边群众有一定影响。目前,卖猪肉的商户已经停止该项服务。该问题部分属实

 (三)关于“杀鱼杀鸡的摊贩乱倒污水,乱扔垃圾,环境脏乱差,污染了旁边的河流”问题。

经查,群众反映的东门桥靠近鼎屏镇派出所旁的售卖活禽宰杀的4家商户,均利用地下管道接入污水管网,不存在乱倒污水,污染旁边河流的情况;两处共9家卖鱼商户,其中有4家商户利用地下管道接入污水管网,其他5家利用收纳容器集中收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放,但在冲洗时,偶有少量清洗水散落在路面现象。该问题部分属实。

针对交办问题,我市立行立改。

(一)关于“滨南路1号到205号的路上、人民路北段63号邻水五中靠近荣新小区的路边、东门桥靠近鼎屏镇派出所的路边有摊贩占道经营问题”问题。

9月14日,专案工作组现场通过点对点宣讲等形式再次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引导贩卖猪肉、鸡、鸭、鱼等商户规范营业,督促其在营业过程中及时清理场地,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在经营过程中,安排环卫工人定时保洁,确保服务点随时干净整洁。加大相关区域退市后清扫和冲洗力度及频次,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二)关于“卖肉的摊贩烧猪皮时油烟扰民严重” 问题。

通过宣传引导,目前贩卖猪肉的商户已经停止该项服务。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巡查力度,杜绝类似问题反弹。

(三)关于“杀鱼杀鸡的摊贩乱倒污水,乱扔垃圾,环境脏乱差,污染了旁边的河流”问题。

邻水县综合执法局组织了6人专班,加强对临时市场的巡查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市容市貌和商户经营行为,防止投诉人反映问题再次反弹;对不按规定营业、乱排乱放的商户,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

受理编号D2SC202109120013,交办问题基本情况为有人在曹家沟村6组的水库内大规模养殖鸭子,粪便直排到水库内,造成水污染,水库的水体发黑,有异味。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

9月13-14日,岳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提名人选龙军华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经调查,情况如下:

(一)关于“有人在曹家沟6组的水库内大规模养殖鸭子,粪便直排到水库内”的问题。

经查,该养殖户杨某海于2015年租赁岳池县九龙街道金弹场村9组(原曹家沟村6组)的范家湾堰塘(非水库),从事蛋鸭、水产养殖。范家湾堰塘水面面积约30亩,用于水产养殖,投放花鲢、白鲢、鲫鱼34000余尾,同时在堰塘旁建有简易鸭棚约300平方米,用于饲养蛋鸭,现存栏蛋鸭2400余羽。该养殖场的部分鸭粪直排到简易鸭棚中,用于周边村民种植农作物;部分蛋鸭放养在堰塘内,鸭粪直排到堰塘,堰塘水兼顾用于周边村民农业生产灌溉。该问题基本属实。

(二)关于“造成水污染,水库的水体发黑,有异味”的问题

经查,因部分蛋鸭放养在堰塘内,鸭粪直排至堰塘,导致堰塘水体有一定的异味,但水体没有发黑。在现场调查过程中,还发现堰塘水面有漂浮物。该问题基本属实。

针对交办问题,我市立行立改。

(一)关于“有人在曹家沟6组的水库内大规模养殖鸭子,粪便直排到水库内”的问题。

参考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四川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通知中“专业养殖户界定标准:2000羽≤肉鸭年出栏量<30000羽”,责成该养殖户减少蛋鸭年饲养量至1600羽以下,并规范饲养。2021年9月16日,该养殖户销售150只,减少蛋鸭饲养量150羽。(2021年10底前完成整改)。

(二)关于“造成水污染,水库的水体发黑,有异味”的问题。

2021年9月14日,该养殖户对塘中水面漂浮物进行了清理,并使用芽孢杆菌等调节堰塘水质。在后续工作中,一是督促该养殖户规范饲养蛋鸭、定期调节水质,避免污染堰塘水质;二是督促该养殖户加强日常管理,搞好环境卫生,保持水面清洁。下一步,岳池县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生态环境保护氛围,增强养殖业主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压紧压实各方责任,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编辑:滕云 发布时间:2021-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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