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迅速办结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

来源:广安新闻网
(原标题:我市迅速办结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

近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了第十批群众反映问题。我市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责成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并进行妥善处理。

受理编号X2SC202109040124,交办问题基本情况为冷家乡五家沟村、偏桥沟村委会干部与四川宏稷农业有限公司非法签订林地使用权流转协议,且涉及协议林地面积、流转现状造假,将1000余亩山林砍光,破坏生态环境。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冷家乡五家沟村、偏桥沟村委会干部与四川宏稷农业有限公司非法签订林地使用权流转协议”问题。经查,四川宏稷农业有限公司于2010年-2011年期间,与原冷家乡五家沟村、偏桥沟村共签订3个林地使用权流转合同,流转面积总计约1275亩,流转金额总计为5.425万元。经邻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比林地“一张图”核实,流转合同涉及林地901.65亩为国家级公益林、339亩为商品林。且偏桥沟村3组、五家沟村4组在流转前均未按规定经原冷家乡人民政府批准,办理林权证,未采取招标、拍卖或公开协商等方式流转,存在林地林权争议,就与四川宏稷农业有限公司签订林地使用权流转合同,违法《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工作的意见》(林改发〔2009〕232号)相关规定。该问题属实。

(二)关于“涉及协议林地面积造假”问题。经查,四川宏稷农业有限公司与原冷家乡五家沟村、偏桥沟村共签订3个流转合同,面积总计约1275亩,流转时面积未经专业测绘,为双方约定估算面积。9月5日下午,经邻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用无人机航拍测绘,协议范围内流转面积为1350余亩,与协议流转面积基本相符。该问题不属实。

(三)关于“涉及协议林地流转现状造假”问题。经查,偏桥沟村3组将林地流转给四川宏稷农业有限公司前,林地相关权益在20世纪80年代经集体议定,归五家沟村4组偿还集体信用社贷款的22户集资户所有,所有集资户享有山林30年经营权,山林经济效益由22户集资户平分;后由村委会集体议定将林地承包给原偏桥沟村2组村民陈某民(已去世),2010年村委会与陈某民提前终止了合同,在终止合同前陈某民享有林地上现有经济价值的林木处置权。2010年6月、7月四川宏稷农业有限公司与偏桥沟村村委会、五家沟村村委会签订流转协议后,向原邻水县林业局申请了退耕还林后续产业专项建设项目(造林项目),原邻水县林业局开展了现场核实,核实结果上述两村流转林地为宜林荒山。该问题不属实。

(四)关于“将1000余亩山林砍光,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经查,四川宏稷农业有限公司流转林地经原邻水县林业局于2010年10月调查核实为宜林荒山,该公司通过退耕还林后续产业专项建设项目(造林项目),在五家沟村、偏桥沟村流转的林地上投资177.5万元,种植了工业原材料巨桉,目前已经成林。9月5日下午,专案工作组对偏桥沟和樱花岭村(原五家沟村)流转林地进行实地踏勘,并利用无人机航拍,经核实上述两村林地树木茂盛、植被完好,未发现生态环境遭到破坏。该问题不属实。

针对交办问题,我市立行立改。已责成观音桥镇樱花岭村(原五家沟村)、偏桥沟村通过合法途径与业主协商中止协议,并将林地归还所属集体。由于“非法签订林地使用权流转协议”问题不属于生态环境问题,将另案处理。

下一步,邻水县将对全县林地流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对存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完善,进一步加大森林资源保护监管力度,严格林木采伐审批和监管,坚决杜绝非法采伐,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发生,切实维护森林生态安全。同时,进一步加大林地流转政策、流转程序的宣传和培训,督促各镇村依法规范林地流转,切实减少林地流转纠纷,维护流转双方合法利益。目前,问题已办结。


编辑:邓勇 发布时间:2021-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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