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迅速办结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

来源:广安新闻网
(原标题:我市迅速办结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

近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了第八批群众反映问题。我市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责成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并进行妥善处理。

受理编号:D2SC202109020072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为广安市武胜县兴工大道沿乐路,武胜县相聚五金有限公司污水和废气直排,旁边就是居民区。经核查,群众反映基本属实。

(一)关于“武胜县相聚五金有限公司污水直排”问题。2021年9月3日,武胜县经开区、广安市武胜生态环境局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前往相聚五金公司调查核实。一是企业正常生产,废水经酸碱中和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废水PH值人工调节不稳定,有波动,出水经PH试纸测试为中性,未发现有污水直排其他区域现象。二是武胜县经开区于2021年9月6日聘请专业检测机构,对其总排口废水进行了委托监督性检测,2021年9月8日,由四川航岛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废水检验检测报告显示,总铬监测浓度为1.69mg/L,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中排放限值(≤1.5mg/L),超标0.127倍。该问题基本属实。

(二)关于“武胜县相聚五金有限公司废气直排”问题

一是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酸雾收集处理装置、残留酸洗废水中和池正常运行,酸雾处理塔排放白色烟雾,表处理车间和酸雾塔周围有轻度气味,清洗池、阳极氧化池散发轻度挥化性酸雾,酸雾收集不完全,酸雾塔进气管道接口处有跑冒滴漏情况。二是武胜县经开区于2021年9月6日聘请专业检测机构,对其酸雾处理塔废气排放口进行了委托监督性检测,2021年9月9日,由四川航岛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废水检验检测报告显示,硫酸雾、氯化氢有组织排放浓度分别为1.17mg/m3、5.2 mg/m3符合排放标准(≤30mg/m3);无组织排放浓度分别为0.367 mg/m3、0.11mg/m3符合排放标准(硫酸雾≤1.2mg/m3、氯化氢0.2mg/m3)。该问题基本属实。

(三)关于“武胜县相聚五金有限公司旁边就是居民区”问题

经现场核查发现,企业周边有2户零散农户,厂址周边100米范围内无居民区等人口密集区,企业5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有一空置农户民房并已被相聚五金公司租用。该问题不属实。

    针对问题,我市立行立改。(一)关于“武胜县相聚五金有限公司污水直排”问题

1.行政处罚情况:9月9日,针对总铬超标的问题,广安市武胜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武胜县相聚五金有限公司超标排放废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立案查处,立案编号为(广环武胜立决字[2021]24号,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2021年12月20日前完成)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一是督促企业聘请污染治理专业机构制订整改方案,选择可行性污水处理工艺,对废水进行深度治理,确保各项水污染物达标排放;严格实行计量加碱,保持废水PH值持续稳定,确保废水酸碱中和充分反应后静置达标,间歇式排放。(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二是由武胜县经开区、广安市武胜生态环境局、武胜县经信局要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加强废水处理设施检查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二)关于“武胜县相聚五金有限公司废气直排”问题

一是督促企业检修酸雾处理塔,解决酸雾塔跑冒滴漏问题,采取槽边收集或者增设集气罩收集系统,提高酸雾废气收集率、处理率和达标率,减轻废气无组织排放(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二是督促指导企业健全环保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检修和更换老化设施设备及管道,开展隐患排查,防止跑冒滴漏问题再次发生(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目前,问题已阶段性办结。

受理编号:X2SC202109020128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为广安区大安镇夏安村6队陈先琪牲畜养殖地距居民家不足10米,对空气,饮水造成污染,噪音扰民。经核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

(一)关于“养殖地距居民家不足10米”的问题。经现场核查,陈某琪养殖圈舍距最近的2户农户约9米,距居民家不足10米,该问题属实。

(二)关于“对空气造成污染”的问题。因生猪市场行情下跌,2021年7月至今,陈某琪没有饲养生猪。目前,陈某琪养殖圈舍饲养黄牛4头(其中,大牛3头,犊牛1头)、鸡7只,养殖圈舍内和圈舍外有一定臭味。该问题属实。

(三)关于“对饮水造成污染”的问题:经查,该养殖户粪污储存池做了硬化防渗处理,无渗流痕迹。该养殖圈舍附近有2口井,经现场查看无粪水流入痕迹,广安市广安区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井水总磷、氨氮、化学需氧量井水特征污染物的三个指标进行了水质检测,结果显示一口井总磷0.14mg/L、氨氮0.339mg/L、化学需氧量11mg/L,另一口井总磷0.08mg/L、氨氮0.286mg/L、化学需氧量7mg/L,证明该水井水质并未受到养殖场的污染。该问题不属实。    

(四)关于“噪音扰民”的问题。因陈某琪牲畜养殖圈舍距离周围群众较近,饲养的畜禽发出鸣叫,夜间可能会影响养殖圈舍临近的农户休息。该问题属实。

   针对问题,我市立行立改。

(一)关于“养殖地距居民家不足10米”的问题。为缓和邻里关系,解决环保问题,陈某琪正将自家住房处的养猪圈舍改造为养牛圈舍,预计9月10日前将4头牛转移到自家住房处圈舍饲养。

(二)关于“对空气造成污染”的问题。9月4日,陈某琪将被投诉养殖圈舍粪污储存池的粪污全部清理,用于周边的柠檬种植基地消纳利用,清理圈舍堆码柴草等杂物,消除臭味。

(三)关于“对饮水造成污染”的问题。监测结果显示该水井水质并未受到养殖场的污染。大安镇政府已经做好对附近2口水井主人的宣传工作。

(四)关于“噪音扰民”的问题。由于今年以来生猪市场行情持续低迷,小规模饲养生猪已无利润且养殖风险较高,陈某琪本人自愿弃养。因养殖圈舍选址不合理,给周围居民生活带来不便,为缓和邻里关系,陈某琪自愿在2021年9月底前自行拆除养殖圈舍由于陈某琪原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拆除养殖圈舍对其造成了一定经济损失。在自行拆除养殖圈舍后,广安区将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助,并引导其到该村的柠檬园区就近务工增收。目前,问题已阶段性办结。

受理编号:D2SC202109020009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为有人在武胜县红星水库内养鱼,影响水质。经核查,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有人在红星水库内养鱼”的问题。红星水库地处武胜县乐善镇,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的小(一)型水库,不属于饮用水水源。2011年,水库管理所采取邀标和内部竞标的方式,与业主邓某某签订了水面保洁、生态养鱼委托管理协议,协议规定期限从2011年11月13日起到2021年11月12日止。2015年邓某某以25万元将库存鱼及其附属设施转让给龙某某。2017年8月龙某某又以17万元的价格将剩余经营权转让给了蒋某某。群众反映属实。

(二)关于“影响水质”的问题。水库承包期间,落实有水库管理人员对养鱼承包户养鱼过程进行监管,现场未发现承包养鱼户向库内投放肥料、畜禽粪便、化学物质等痕迹和给食性喂养存料。经走访调查红星水库周边乐善镇和猛山乡50户住户,有 46户反映未给食喂养和投入畜禽粪便喂养,有3户反映大约六七年前有投肥饲养的情况,1户反映不清楚。2021年9月2日,广安市武胜生态环境局对水库上游、中游、大坝水质进行了抽样送检。检验结果显示红星水库上游和大坝水质为地表水Ⅳ类、中游水质为地表水Ⅲ类。群众反映不属实。

针对问题,我市立行立改。一是根据《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库水质管理工作的通知》(广安府办函〔2017〕152号)规定,待2021年11月12日水库承包养殖合同到期后,水库不再对外承包,实行“人放天养、清水养殖”生态养殖模式,科学投放具有净化水质作用的鲢鳙鱼苗,维护和改善库区水生态环境。二是在合同到期之前,落实专人负责,蹲点值守,定期巡查,持续规范养殖行为,确保水库水质不受污染。三是严格落实水库管理各项规定,进一步强化日常管理,持续抓好库区周边污染源排查治理,做好水面漂浮物及岸边白色垃圾打捞清理等,强化水质检测监测,确保水库水质持续向好。目前,问题已阶段性办结。


编辑:邓勇 发布时间:2021-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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