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区烟草专卖局公告

来源:广安新闻网
(原标题:广安区烟草专卖局公告)

广区烟专【2021】公字第004号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7号)第五十条:“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停止经营业务六个月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的,经发证机关公告一个月后仍未办理手续的,由发证机关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之规定:

广安区烟草专卖局现公告通知下列卷烟零售户(见附表)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之内到广安区烟草专卖局(地址:广安区广惠街276号1楼烟草服务大厅)办理停业手续,逾期不来办理者本局将依职权收回持证人的烟草专卖许可证。

广安市广安区烟草专卖局

2021年05月06日

附表一:

停止经营业务六个月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零售户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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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勇 发布时间:2021-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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