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乡搬走,为啥还给他们建新房?

来源:四川日报
(原标题:老乡搬走,为啥还给他们建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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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姑县易地扶贫搬迁,村里建起3447间过渡用房——

老乡搬走,为啥还给他们建新房?

四川在线记者侯冲

9月17日,记者在凉山州美姑县典补乡莫吉村看到,庄稼地周围新增很多空砖房,砖房只有一层,两两相对,中间留有过道。原来,这是当地为部分易地扶贫搬迁群众修建的生产性过渡设施用房,全县共计3447间。

“这些房子解决了大问题。”典补乡乡长吉觉伍且告诉记者,美姑县所有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搬迁入住。根据相关规定,群众入住新房后,必须对旧房实施拆旧复垦。7月初,吉觉伍且带着村干部一家一户动员拆旧房,却屡屡吃了“闭门羹”。

莫吉村第一个不同意的是建档立卡贫困户阿侯马里。6月下旬,他们一家已经搬到20多公里外的牛牛坝社区。彼时,他家33亩土地上,玉米、土豆、荞麦等长得正盛。“人搬过去了,可地还在村里。把老房子拆了,粮食怎么种?牲畜往哪放?”

莫吉村村委会主任阿侯尔布回忆,全村96户易地扶贫搬迁户,绝大部分都不同意拆除旧房,这让村里拆旧复垦工作一度停滞。

这样的情况并非个案。美姑县委副书记、县综合帮扶工作队队长刘文武介绍,美姑县有7个较大规模集中安置点,最大的牛牛坝安置点有一万多人,来自62个村。“有的村距离安置点数十公里,群众要回村种地确实不方便。”

一方面是旧房必须拆除的政策“红线”,一方面是搬迁群众确实有耕种、存放粮食和牲畜的需求。基于此,美姑县为已搬迁到集镇安置点居住的344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分别修建生产性过渡设施用房,便于他们回村继续从事农业生产,最终提高搬迁入住率。

美姑县规定:生产性过渡设施用房统一按照每户15平方米标准修建,全部使用村集体建设用地,严禁在基本农田、地灾隐患点、水源保护地、一级林地,以及河道内修建。搬迁户只有房屋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

得知自己有了过渡用房,阿侯马里爽快地答应拆掉自家旧房子。他盘算着,今年收完庄稼,明年就把土地流转出去,自己到县城附近打工,不比种地赚得少,还可以照顾孩子读书。“村里有了落脚点,心里踏实不少。”在空砖房里转了一圈,阿侯马里舒心地笑着。

目前,莫吉村96户搬迁户的旧房已全部拆除。


编辑:付弋 发布时间:202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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