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 抓实安全风险防范各项工作

来源:广安新闻网
(原标题: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 抓实安全风险防范各项工作)

法治思维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在全面依法治国大背景下,习近平同志就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了系列重要论述。他强调,必须强化依法治理,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他还指出,要强化依法治理,不断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水平。这些重要论述,为我们抓实安全风险防范各项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路径。最近,四川、云南、福建、湖南等地接连发生森林火灾和安全事故,深刻总结惨痛教训,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来抓实安全风险防范各项工作尤为重要和紧迫。

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不断完善抓实安全风险防范各项工作法律法规,是党中央、国务院依法治国方略在安全生产领域的重要体现。在立法方面,顶层要加强加快设计,检视在抓实安全风险防范各项工作上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还存在什么短板和问题。针对短板和问题,抓紧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配套性法规和制度,加快推动相关行业领域和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制度的制修订工作。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制度千万条,落实最重要。习近平同志强调,要推进严格执法,理顺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在执法方面,执法机关要强化法治理念、增强法治意识,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特别是在抓实安全风险防范各项工作方面要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制,严格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建设。

司法是抓实安全风险防范各项工作的最后一道防线。习近平同志强调,要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让司法人员集中精力尽好责、办好案,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公信力。在司法方面,我们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健全司法权力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严厉打击和惩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通过司法手段来使全社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

学法源于一点一滴,守法始于一言一行。每个人都应该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在守法方面,人人都要树立守法意识,都要有守法理念,让行为规范与法律相互衔接。我们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全面压实安全生产普法宣传教育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宣传,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法治环境。每个人都要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公民安全生产义务,守住安全生产红线,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

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是一个有机整体,四者各有侧重、相辅相成。习近平同志强调,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只要我们在抓实安全风险防范各项工作中,依法依规处理好这四者之间的关系,将安全生产纳入法治化轨道,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就能有力有效守护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王久龙)


编辑:龙治伟 发布时间:2020-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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