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档案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征集公告

来源:广安新闻网
(原标题:广安市档案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征集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真实记录广安人民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防控疫情的历史过程,自即日起,本馆面向社会各界征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档案资料。

征集范围

(一)广安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抗击疫情的事迹材料,特别是赴武汉援助参战及坚守在广安各医疗战线一线医护人员的有关档案资料,包括一线医务工作者个人照片、音视频、抗疫日记、“请战书”、实物等。社会各界人士视角下的记录战斗在抗疫一线的公安、记者、社区工作者,坚守岗位的出租司机、外卖小哥、超市服务人员等普通人的真实感人材料、照片、音视频等。在全国抗击疫情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广安籍人物事迹材料。

(二)广安人民群众、社会各界积极奉献爱心、捐款捐物的相关资料,包括捐款、捐物统计,资金及物资分配、使用情况。社会团体、志愿者组织防控活动情况的相关资料。

(三)广安各界在疫情防控活动中形成的文字资料、照片、音视频、实物(如工作证、小区出入证、测温仪、袖章、消毒喷壶、宣传条幅、解读疫情防控知识的资料、手册等)等。

(四)各类新闻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以及影视爱好者在直播、采访过程中形成的纪实性资料和宣传报道材料。

(五)以防疫抗疫为主题创作的诗歌、散文、美术、书法、篆刻等文学艺术作品。

(六)反映广安在抗击疫情期间城市和生活状态的各类资料,包括街道、公园、小区等场所的照片、视频等。

(七)其他能够反映抗击疫情工作,具有历史价值或特殊意义的文字、图片、音视频、实物等相关资料。

征集要求与方式

(一)捐赠的档案资料内容要客观、真实,能够体现广安人民抗击疫情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载体形式不限;提供的照片应保证未经编辑,像素在300万以上,并注明拍摄者、拍摄人物、拍摄时间、地点、内容等基本信息;音视频应播放流畅、声音或画面清晰、主题突出,并注明拍摄者、拍摄时间、地点、简要内容说明等基本信息;文学创作或艺术作品要求为原创作品;数据要注明来源或出处,体现真实性、有效性。

(二)本次征集活动以自愿捐赠为主,热忱欢迎有捐赠意愿的社会各界、各团体及有关个人来馆、来电或来函联系,商洽捐赠档案资料具体事宜。

(三)凡经审核征集入馆的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将永久保存于广安市档案馆,并为捐赠者颁发收藏证书。捐赠者对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所捐赠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对于涉及知识产权的档案资料,本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保护。

联系我们

经与档案馆工作人员联系后,捐赠者可将所捐赠档案资料通过网络、邮寄或实地捐赠等方式送交广安市档案馆。

联 系 人:苏艳

联系电话:0826—2398019

电子邮箱:sy661210@126.com

联系地址:广安市广安区五福南路800号

邮    编:638000


编辑:龙治伟 发布时间:202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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