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散!13号公告部分内容调整

来源:广安新闻网
(原标题:扩散!13号公告部分内容调整)

根据疫情变化形势,广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对2月21日发布的第13号公告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现予重新公告,以此为准。


广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23日

广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

(第13号)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部署要求,中风险地区要细分完善分区分级防控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结合全市疫情防控形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恢复正常上班。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交易、不动产登记、住房公积金、车辆管理、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行政事业单位的各类办事大厅,提倡不急事项延后办和网上办,确需现场办理的要做好体温检测和引导分流,避免人员聚集。各级各类学校开学时间按照省教育厅统一规定执行。

二、全市工业企业加快复工。各区市县、园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要主动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逐户对接,“一企一策”帮助解决复工复产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尽快使全市工业企业复工率和达产率回归到正常水平。既要严格按规范要求落实防护措施,又不得擅自升级管控措施,禁止以审批方式阻碍企业复工。严格落实“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要求,对疫情防控措施未落实到位的企业,督促其整改达到复工条件。

三、全市商贸服务行业有序恢复正常营业。在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支持商贸物流企业营业,人员聚集量小、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日杂小商店全面恢复营业,批发和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糕点店、果蔬生鲜店、理发店、服装店、快递物流企业等率先正常营业,家居建材、汽车销售、日杂百货、家电数码等批发零售企业和具备条件的各类住宿企业加快恢复经营。全市商品房销售及房地产中介门店全面恢复正常营业。支持餐饮经营企业采用外卖方式供餐。景区、旅游度假区在符合防控要求的前提下,控制好人流量逐步开放。

影院、网吧、歌舞厅、KTV、会所、酒吧、游艺厅、茶楼、棋牌室、游泳馆、健身房、洗浴中心、休闲养生场馆等继续暂停营业。书店、图书馆、文化馆、老年活动室、日照中心等公共场所以及宗教活动场所继续暂停开放。社区社团、会展促销等活动继续暂停。养老机构、福利院、老年公寓等继续实施封闭管理。

四、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全面复工开工。各区市县、园区抓紧对重点项目复工开工作出安排,推动省市县重点工程项目、重大民生项目、重点市政项目尽快复工,支持房地产类项目加快复工。市、县国有企业承建的重点项目要率先复工开工。原计划1、2月份新开工项目原则上要在本月内开工。工程器械、施工队伍须在做好安全防护前提下进场施工。

五、全市交通秩序全面恢复正常。所有高速公路出入口、收费站、服务区、省界和各级公路上设置的交通检疫检测站一律撤销。城市公交和市际、县际客运、农村客运班线恢复营运,可视情况合理动态安排班次。有序开通跨省“点对点”客运专车。来往湖北省的长途客运班车、客运包车继续暂停营运。火车站、汽车客运站暂时保留检疫留验站。

六、优化社区、村等人员管理措施。坚持以小区、村、企事业单位、宾馆等为基本作战单元,对新进入广安人员继续实行市指挥部确定的“日报告制度”,并落实分类管控措施。适当调整社区、村封闭式管理措施,居民出入不受次数限制,进入必须测量体温,严格禁止串门、聚集。对有确诊或疑似病例的村落、小区和散居楼栋,在一定时限内应实行封闭隔离,严格限制人员外出,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对从湖北省新进入广安的人员,坚持集中医学隔离14天。对其他人员,如无发热、咳嗽等症状,允许自由流动,不得阻碍和劝返,不再强制要求隔离14天;对个别特殊情况,由所在社区、村和工作单位自行决定。

本公告自2月24日起实施,本公告内容与之前发布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此为准。

广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23日


编辑:邓勇 发布时间:2020-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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