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关于规范中元节期间祭祀行为的公告

来源:广安新闻网

广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规范主城区2019年中元节期间祭祀行为的公告

为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加强广安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有效防治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和噪声污染,预防火灾,营造安全、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根据《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消防法》《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广安实际,现就规范主城区2019年中元节期间祭祀行为作如下公告。

一、祭祀时间

2019年8月14日—8月15日,每日晚18:00—22:00

二、祭祀地点

广安市主城区祭祀行为规划地点如下:

(一)城南片区

广福区域:1.金财集团后青莲路沿河码道;2.广安中学后门斜坡处;3.环溪一路1、2、3号车库后面沿河码道。

万盛区域:1.五福南路东方幼儿园断头路人行道; 2.长乐小学与广建西城之间巷道。

中桥区域:1.通江三路靠广安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段;2.金安大道三段华冠城对面空地;3.盛世芳庭正大门外空地;4.通江二路加德学校对面(滨江路至凌云东路);5.朝阳大道(凌云东路至江宁大道)。

(二)城北片区

1. 北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河街空地(思源中学后面); 3. 碧桂园一期外空地;4.滨江路西段靠河侧(四九滩电站上游);5.滨江路(栀子路路口附近);6.皂角路。

(三)园区区域

广安经开区:1.中原路尽头(仁恒置地前面);2.滨江路三段华泰搅拌站大门左前方。

枣山园区:建民东路(帝谷段)枣山场镇动物防疫站后面,下坡拐弯处(五十米)。

协兴园区: 1. 鸿锦大道;2. 兴华街。

三、祭祀要求

(一)严禁在规划区域外的地方焚烧香蜡、纸钱、冥币等祭祀品和放孔明灯、漂放河灯等祭祀行为; 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二)在规定时间、规划点内实施祭祀行为的,必须待祭祀焚烧物品火种熄灭并清除残留物后,方可离开现场。

(三)禁止占用城市道路、广场、游园等公共场所和公共绿地摆摊设点经营销售烟花爆竹及香蜡、纸钱、冥币等祭祀物品。

(四)违反本公告规定的,环保、公安、城管等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祭祀不当引发火灾的,相关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举报投诉

对违反本公告规定的祭祀行为,欢迎广大市民及时举报投诉。举报投诉电话:市生态环境局0826-2335178,市公安局110,市城管执法局12319,广安区城管执法局0826-2888773。

广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8月12日


编辑:滕云 发布时间:2019-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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