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林长令(第1号)

来源: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点工作的令》已经林长同意,现予发布执行。

林长:张彤 赵波

2022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点工作的令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四川省总林长令(第1号)》工作要求,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广安建设,各级林长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督促指导责任区域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任务,切实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一、完善林长制组织体系建设。以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市、县、乡、村以及国有森林保护经营单位林长制组织体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层层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构,下达任务清单,落实配套制度。健全森林资源信息收集与通报工作机制,加强跨地区、跨部门协作联动,探索建立联合林长制,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林长制走深走实。

二、全面开展林长巡林。各级林长是责任区域内巡林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执行《广安市林长巡林工作制度(试行)》,认真履行巡林职责,通过明查暗访、召开林长会议等方式,督促指导责任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积极主动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对于重点时期、重要节点、敏感区域及问题多发频发的地区,要作为巡林重点,加增巡林频次。

三、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实行最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加强森林资源督查,强化森林资源监测。聚焦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全国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国家森林督查发现问题和案件查处等工作,全面加强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加大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力度,切实抓好古树名木保护,加强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强化基层执法队伍建设,依法查处违法占用林地草地湿地、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自然保护地违规建设等行为。

四、科学推进国土绿化。深入推进全民义务植树,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巩固提升“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科学划定生态用地,严格落实造林绿化落地上图。重点围绕华蓥山、铜锣山、明月山以及嘉陵江、渠江等长江干流生态功能区开展生态修复,有序实施退化湿地修复、长江上中游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加快建设重庆都市圈生态安全涵养区。大力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着力开展中幼林抚育、退化林修复,高质量建设国家储备林。加快发展特色林业产业,探索林业碳汇项目开发和交易,推动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五、强化森林火险防控。落实党政领导干部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制有关规定,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细化防火措施,强化监测预警。加强宣传教育,从严查处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强化重点目标、重要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高人防物防技防水平,着力防范化解火灾风险,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积极推广以水灭火,开展应急拉动演练,建强火情早期处置力量,提高火情早期处置水平。科学安全高效扑救森林火灾,守住不发生重大人为森林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底线。

六、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建立健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地方政府负责制,将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纳入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健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管和联防联治机制。严格检疫管控,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调运应检植物及其产品的行为。抓好松材线虫病、有害外来生物入侵等防治工作,规范除治松材线虫病疫木,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完善部门和毗邻地区联防联治协调机制,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防控格局。


编辑:邓勇 发布时间:2022-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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