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建立乡案县审“1+N”模式 助力提升案件查办质效

来源:广安新闻网
(原标题:岳池:建立乡案县审“1+N”模式 助力提升案件查办质效)

“到审理室两个多月了,参与审理了6个案件,对案件审理工作从一知半解到逐渐熟悉。” 近日,谈起到岳池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跟班学习的经历,鱼峰乡纪委书记刘坤兰不禁感叹。

此前,刘坤兰还因为自己从事纪检监察工作时间短,缺乏审理工作经验,遇到疑难复杂的案件理不清头绪而烦恼。

针对乡镇(街道)纪(工)委纪检监察干部审理经验不足、审理业务不强等问题,该县纪委监委探索实行乡案县审“1+N”审理模式,每季度安排1至2名乡镇(街道)纪(工)委干部到案件审理室跟班学习,通过1名案件审理室干部担任主审人、N名乡镇(街道)纪(工)委干部担任协审人的模式,从案件程序、证据、定性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实战系统培训,破解基层审理力量薄弱难题,有效提升案件审理质量。

“乡镇(街道)纪(工)委干部大多面临着缺乏实操锻炼的困境。”说起建立乡案县审“1+N”审理模式的初衷,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熊萍表示,“采取‘1+N’审理模式,一方面可以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另一方面则通过实战学习来增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

实践证明,跟人学是快速提高能力水平的重要途径。今年6月,刘坤兰来到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开启了为期3个月的跟班学习。不久,就以协审人身份参与审理了黄某某案。

“黄某某案虚列支出的涉案人员没有调查完,部分群众没有取谈话笔录,我认为应当取。”“案卷中显示列支的资金用于代缴医保,那么给哪些人代缴的应当核实。”“无村文书的笔录,修理挖机的费用没有具体金额,需要再次补证。”...... 联合审理之初,刘坤兰就与案件主审人冉虎就案情展开了讨论。

共识在一次次讨论中达成,能力在每一起案件审理中逐渐提升。刘坤兰坦言,把每一起案件都掰开揉碎了,过筋过脉搞清楚,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大大缓解了自己的焦虑,感觉履职更有信心了。

审理案件的过程也是教学相长、双向提升的过程。多次担任案件主审人的冉虎表示,检验自己对审理知识掌握程度的同时,也加深了对审理业务知识的理解。

今年以来,先后有3名乡镇(街道)纪(工)委干部到案件审理室跟班学习,参与审理乡镇案件20余件,指导完善案件资料、退回补证9件次。

针对“1+N”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审理人员逐项建立问题清单,全程跟进补证情况、逐一对账销号。与此同时,将案件退回补证、补充完善资料等情况纳入考核指标,倒逼乡镇(街道)提升案件质量。

此外,县纪委监委还建立“乡案县审”案件质量常态化评查机制,对乡镇(街道)纪(工)委审查处理的案件事实证据、性质认定、处分档次、程序手续等进行监督检查,采取通报、扣分等方式反馈案件审查情况,强化案件质量管理。截至目前,开展案件质量评查3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5件次。

 “案件审理是案件的最后一道关口,容不得半点马虎大意。”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朱华表示,将继续强化对案件质量的审核把关和监督指导力度,推动案件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梁宁波 蒋梦云)

编辑:邓勇 发布时间:2022-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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